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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
文章来源:教育联展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7 17:36    点击量:1643    

  闽南师范大学 成考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座落在鱼米花果之乡、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区。

  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名为漳州师范学院,最终改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学校1992年1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评估,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已建立12个硕士点,研究生教育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和法学五大门类。2008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以全票通过专家评审,增列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我院现已被福建省教育厅授予“福建省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干部省级培训基地”;福建省人事厅授予我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和“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

  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以教育创新为指导,以内涵发展为主题,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一所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成教院1996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2010年将招收专科升本科38个专业,热忱欢迎应届和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报考,成为闽南师范大学众多学子的一员。

  二、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考专业学习。

  2. 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从即日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六张、本人最高学历;及三项资料的电子稿。

  五、其他事项

  1、为缓解广大考生工学矛盾,便于学员参加面授学习,我校为了给各地学员提供学习方便,已在厦门岛内外设立教学点。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专升本英语、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考生报考时学习形式为业余,入学后,学习形式与函授接轨。

  3、专升本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参加学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布闽南师范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和学位。

  4、具体报名事宜请注意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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