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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近邻党建引领优势,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小区的议案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31 18:43    点击量:1236    

  关于发挥近邻党建引领优势,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小区的议案

  议案,体现的是责任和担当,更是民心所向。中共党员、厦门市人大代表、海沧区嵩屿街道金海华景小区业委会主任陈亚泡所提交“关于发挥近邻党建引领优势,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小区”的议案,让人耳目一新,既体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高度,又弘扬了“远亲不如近邻”的中华传统美德。

  “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党员力量。” 他说,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新起点,小区的现代化社会治理要着力构建“党建引领、融合共进、服务群众、邻里互助、和谐友善”的近邻党建新格局。支部带动、党员带头,立足居民群众需求,积极开展“防疫防控、治安巡逻、文明劝导、纠纷调解、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灾情自救”等工作,实现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以及业主和谐共处、良性发展,破解现代社会治理难题。

  议案建议已成立党支部的小区推广“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的“五事工作法”,建立问题清单,组织小区的能人、贤人成立服务队,加大软件硬件设施投入,建立和拓展邻里共享互助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在小区自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让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组织、组织与组织就地就近融合共建、联动共治、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小区现代化治理水平。

  提案人陈亚泡:中共党员,厦门市人大代表,海沧区嵩屿街道金海华景小区业委会主任。

  案 由:

  “远亲不如近邻”,这一古语因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担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时送给邻里的一封饱满真情的明信片,随着厦门近年来开展近邻党建的建设,已深入到每一位厦门人的心坎里。厦门是近邻党建的萌发地,起源地,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新起点、新征程,无疑更是近邻党建的新时代“根据地”、实践地,已从美丽的鹭岛传遍八闽大地,不久的将来或许可以传遍神州大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社区和小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神经末梢,更是每一位新时代奋斗者的家园。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业主更加关注居住品质、生活质量、治安稳定和物业服务等问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是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事关百姓生活、社会稳定、文明创建和城市发展。从厦门出现的新冠疫情来看,也充分说明了小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疫情告诉我们,只有把每一个小区都把控好,让每一个小区都成为无疫的平安小区,整个城市就安然无恙!一个和谐的小区能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文明,一个平安的小区能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稳定,文明和稳定会给我们的政府省掉很多麻烦事,会让我们的小区社会治理走上新台阶,跟上新时代。

  作为东南沿海的经济特区,厦门城市化率高达90%,共有城市社区374个,平均每个社区1-2平方公里,下辖小区5-15个,人口上万人。如何抵达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那就需要抓住近邻党建这个“根”和“魂”,全面强化近邻党建引领优势,让建立在小区的党支部成为一座座坚强的堡垒,让居住在小区里的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面鲜红的旗帜,实现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以及业主和谐共处、良性发展,破解现代社会治理难题,让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组织、组织与组织就地就近融合共建、联动共治、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小区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案  据:

  目前我市在小区现代化治理方面总体处在积极探索阶段,尤其是在近邻党建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在政府监管、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还存在不够完善和规范,不能全面健康有序地运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监管方面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事实上,我市目前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实行的是“分体制”,即:业主委员会由街道和居委会负责牵头成立和管理,但实际上成立一个业委会并不容易,管理更不容易,甚至出现成立以后“管不住”,“管不了”的问题,反而比没有成立前更乱;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对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对业委会也是束手无策。这种分体管理体制针对的是同一个主体(小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再由两个不同的主管单位来指导和协助,由于两个不同的主管单位不能实行联动,无疑也就不能给小区的自治形成合力。例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缺乏必要的组织引导和把关,使一小部分素质不高的人混入其中,在小区业委会中的负责人通过业委会从中牟利问题;再如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公共停车位对外出租和电梯及外墙广告以及公共设施出租等收益的分配与使用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都是小区业主们所关注的热点,也是小区业主与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多发点。面对这些问题,监管单位由于没有及时联动跟进,监管是不到位的,有的是只监不管,任其“自生自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主的利益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业委会自治方面

  业主自治目前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自主管理的意识不强,家园意识还不够浓,业主委员会人员多数是退休人员,没有专业管理知识,也没有报酬,在招聘小区管理人员时,操作往往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筹备难,业主主动参与意识不强。有许多居住小区随着居民进驻的人员数量不断扩大,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多,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和愤怒。此时便出现少数几个积极分子,聚集起来讨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应付当前出现的局面?然而,当业主大会筹备组通知业主进行开会时,相当一部分业主表现不积极,对参与业主大会的积极性不高,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业委会会议很难实现参会面积和人数“双过半”。即便符合条件可以开会投票时,有的业主马虎了事,有的甚至把自己的选票交由不熟悉的业主代投,使得投机分子有机可趁,混入业委会。

  二是宣传教育不够,业主的自律意识不强。部分业主没有从契约和消费的角度看待物业管理,缺少有偿服务观念,导致收费困难与服务标准降低的恶性循环;部分业主不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随意侵占通道、乱停车、违章搭建、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等行为时有发生,物业怕得罪业主不敢管。而业委会只是一个无法人地位的自治性组织,主体地位不明确,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业委会也不好管。

  三是运行难,业委会难以发挥作用。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代表多元,由其制定的《管理规约》等文书资料往往不具有可操作性,不符合法律法规,且在工作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未能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有力开展工作,也未能在小区业主的监督下依法维权,致使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监督的约束机制,运作不规范。部分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降低了业主的信任度。

  三、物业管理方面

  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城管、建设、供电、供水、供气等多个部门。许多问题需要政府、街道、社区充分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才能解决。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主要是要按照物业管理的职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目前物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业人员缺乏培训,服务质量不高。小区内安全排查不到位、卫生清洁不到位、设施设备推护不到位、绿化亮化都不到位等问题较为普遍。二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解决问题纠纷的能力不强。小区内业主车辆受损、财物丢失、公用设施伤人、个别业主乱搭乱建等问题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对处理突发事件、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显得束手无策,

  由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高,办事不规范,待人不热情,扶老携幼不主动,优质服务有效供给明显不足,质价相符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齐备,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收费难也就成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普遍问题。而遇到业主拒交物管费,物管公司只有上诉法院,没有其他更有效的途径,且上诉法院程序复杂,成本高、执行难,周期长,最终只会形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方  案:

  强化居住小区的综合治理,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小区的建议:

  1、要以党建为引领,营造有温度的近邻党建、有质感的幸福小区

  小区治理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近邻党建是小区治理的重要保证。要想把小区综合治理好,必须以党建为引领,把支部建在每一个小区,营造出有温度的近邻党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让居民群众获得真正有质量的生活幸福感;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近邻党建的优势,让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落实到实处,从战时的“一时突击”变成平时“常态化”开展,从而全面提升小区现代化治理水平,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力量。

  一是强化小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近邻党建不是口号,而是要扎扎实实地把 “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的“五事工作法”落到实处,把推动小区难事、烦心事的解决当作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小区党支部不能停留在学的表面,而是要落在干的实处。建议已成立党支部的小区要推广“五事工作法”,建立《居民问题清单》,把小区的能人、贤人组织起来,成立服务队,为左邻右舍就近就便提供服务。

  二是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小区自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结合“双报到”,积极探索推行党员结对子帮扶的模式,引领小区的邻居们“无事常联系、有事共商量、邻里一家亲”的和谐氛围,也让邻里之间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得到升华。

  三是要建立和拓展邻里共享互助平台。利用好公共资源、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增设图书室、健身房、“爱心屋”等小区党群活动阵地,为“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提供家门口的服务场所。

  2、要提高认识,强化小区综合治理的组织保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市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区建设主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意识;街道、社区要强化参与意识;业主委员会要强化自治意识;物业公司要强化管理服务意识。

  二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在机构编制允许的条件下,建议设置市、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有关小区综合治理机构和专职岗位,选优配强,充实各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人员力量薄弱以及兼职问题,让专职的人干专业的事,有效提升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把小区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建议成立厦门市业委会协会。当前各个行业都有相应的协会,别的不说,比如物业就有物业协会,在物业行业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成立市业委会协会,主要是为了搭建各小区业委会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对小区自治起到一个相互促进和提高的作用。

  3、要完善机制,加快推进小区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健全网络。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小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明确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理清各方权责,按照“谁的辖区谁主管、谁的社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小区综合治理的管理模式;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把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关,选好“领头雁”,加强业主委员会依法自治的管理能力。

  二是落实小区综合执法。建立“大区联勤+小区自治”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联动工作平台和市、区两级联勤指挥工作体系,由街道和社区组成联勤队员,共同开展常态化联勤巡查,通过小区联勤点、联勤微信圈工作机制的建立,实现针对小区内各类矛盾问题的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的“闭环”式管理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监管联动、群防群治。

  三是提升小区综合治理管理水平。制定小区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和小区综合治理测评细则及奖励机制,全面掌握小区综合治理的管理动态,让优秀的小区脱颖而出,发挥典范引领作用。

  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近邻党建的正确引领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把我市的居住小区全面打造成配套设施齐全、管理高效规范、服务便捷贴心、环境整洁优美、邻里文明和睦、居住舒适安全的生态宜居小区、幸福美满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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