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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放异彩”
文章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4 10:50    点击量:1415    

  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746个、家庭农场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9955个,各级园区188个……均居陕西省前列。

  这些数据皆表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市“三农”发展的一种重要载体和组织形式。近年来,我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实施“500强”培育工程,初步构建起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龙头企业—— 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效益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有了比较长足的进步,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已呈现一种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的趋势,各种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占农业产业组织总数的7.3%,在现有的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上亿元的有4家,陕西通海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通过引进国内最先进的FN150型全自动负压梳理机无毛绒生产设备30套,该公司实现了年收购原绒量1300吨,生产无毛绒600吨,年产值达4亿多元。产品“塞北牧羊人”商标获国家商标总局注册,并取得出口权证,同时构建了稳定的购销网络,与县内及周边养羊大户建立了长期原绒购销合作关系,与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无毛绒产销合作关系,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都逐步提升。近年来,我市不断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建设作用,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

  家庭农场—— 从普通农民到农场主

  榆阳区鱼河镇鱼河村村民常四娃创办的榆阳区四娃圆梦家庭农场让他从一个普通农民升级为农场主,并从承包60亩荒地起步,逐渐发展到如今的800亩良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西瓜等,实现了种养循环、人机协同的机械化农场模式。在我市,除了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也是一类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他们通过土地流转和集中,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截至2014年底,全市经营耕地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2059个,认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180个,家庭农场去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6163个。

  去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工作,把加快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主要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加强与工商、财政等职能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专业合作社—— 从“一盘散沙”到利益共享

  为了将枸杞、水稻及稻田养蟹等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态化、高效化综合开发,横山柏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横山益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如今,社员总数达150户,带动农户500多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

  随着农业经济的逐步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并逐渐成为企业和农户的有效连接纽带。“公司+科研+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基地共建、利益共享逐渐成为公司和协会以及农民的共识。目前,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46个,达到国家级示范社标准20个、省级52个、市级382个。

  农业园区—— 从“一个点”到“一大片”

  近年来,围绕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羊子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我市按照“四区一带”的产业布局,抓规模、抓特色、抓品牌、抓市场、抓效益,并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不断完善园区功能。其中,南六县重点抓园区内旱作农业集成技术的应用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北六县重点抓设施蔬菜、玉米、马铃薯和物流等冷链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园区辐射网络,带动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认定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1个、省级园区40个、市级园区75个、县级园区72个,省市县园区数量达到188个,辐射带动农民230487户,去年省市县级园区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8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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