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05:46:45
当前位置:主页频道 > 书画频道 > 新闻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6 07:57    点击量:523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温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街区特色鲜明,传统风貌保持完好,保存有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要求,浙江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指出,浙江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温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驻浙江记者 苏唯谦)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